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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审批服务指南了解下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作者:

2021-04-27 10:08:04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是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提升市容市貌的重要前提条件。为方便广大市民朋友进一步了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相关问题,这条服务指南送给您:

一、为什么要进行审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实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济南市河道保护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包括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拦河闸(坝)、取水、排水等建筑物及设施的建设项目需进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二、哪些涉河建设项目应进行审批?

答:按照《济南市河道保护条例》的要求,涉及市级管理河道小清河、徒骇河、德惠新河、大汶河济南段、玉符河、腊山分洪道,及跨区县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由市级审批部门审查,市区其他河道建设方案可报所属河道相应区县审批部门进行审查。

三、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需要准备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承诺函、申请书和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要求编制的《XX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四、如何提交材料和提出申请,什么时间办结?

答:申请人依据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权限,通过网上提交、邮寄提交,或者到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向审批部门提出办理申请。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专家评审环节不计入办理时限)。

五、行政许可后,还需要做什么?

答:项目建设单位需要及时同河道管理部门对接,报送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期间应服从河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如果您在事项办理过程中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请拨打电话:0531-68966170或0531-68967496,我们会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服务。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是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提升市容市貌的重要前提条件。为方便广大市民朋友进一步了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相关问题,这条服务指南送给您:

一、为什么要进行审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实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济南市河道保护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包括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拦河闸(坝)、取水、排水等建筑物及设施的建设项目需进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二、哪些涉河建设项目应进行审批?

答:按照《济南市河道保护条例》的要求,涉及市级管理河道小清河、徒骇河、德惠新河、大汶河济南段、玉符河、腊山分洪道,及跨区县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由市级审批部门审查,市区其他河道建设方案可报所属河道相应区县审批部门进行审查。

三、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需要准备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承诺函、申请书和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要求编制的《XX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四、如何提交材料和提出申请,什么时间办结?

答:申请人依据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权限,通过网上提交、邮寄提交,或者到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向审批部门提出办理申请。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专家评审环节不计入办理时限)。

五、行政许可后,还需要做什么?

答:项目建设单位需要及时同河道管理部门对接,报送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期间应服从河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如果您在事项办理过程中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请拨打电话:0531-68966170或0531-68967496,我们会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服务。

[责任编辑:杨凡、曲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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