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9日讯 日前,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莱钢中队民警在汶河南大街西丈八丘村村西路段开展酒醉驾违法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董某某在靠近检查点时掉头,民警随即将其拦截,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就喝了一杯,我妻子想出来玩玩。”对于自己的酒驾行为,董某某这样向民警解释。
经查,董某某于2021年7月13日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钢城区南湖大街被查处过,此次是其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因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董某某将面临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