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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金30000/人!济南中院公开悬赏征集这四名被执行人财产信息

来源:齐鲁网

作者:冯诗惠

2023-08-11 19:43:08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1日讯 8月11日,济南中院发布悬赏公告。公告显示,济南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龙马重科有限公司,山东龙马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惠腾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国创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山东辰星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惠宇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樊宪国、乔锁云、乔爱花、陈洪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各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

公告全文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龙马重科有限公司,山东龙马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惠腾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国创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山东辰星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惠宇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樊宪国、乔锁云、乔爱花、陈洪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各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依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民终290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46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对应比例支付悬赏金如下:

按照上述比例计算的悬赏费用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提供被执行人樊宪国、乔锁云、乔爱花、陈洪军有效线索的,且经本院实际控制住该被执行人,悬赏金30000/人(人民币),四被执行人的悬赏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20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9256639,联系人:沈法官。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报道

[责任编辑:冯诗惠 崔珍珍 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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