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1日讯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在科创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看到前方民警在查酒驾,便远远停了下来。民警见状,立即跑上前去查看,但该车驾驶位置没有人,副驾驶上却挤了两个人。经询问,副驾驶位置的两人和后排座位上的一人都喝了酒。到底是谁开的车呢?
此时,副驾驶位置的刘某最先表态,是李某开的车,自己一直坐在副驾驶,李某并未反驳刘某的话。随即,民警对李某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数值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看到检测数值,李某坦言自己没有驾驶证,也没有车,一直坐在副驾驶位置,不是自己开的车。
随即,民警联系大队指挥中心,调取车辆的卡口照片。经过比对,确定该车的驾驶人是刘某。在证据面前,刘某终于承认是自己开的车。经酒精呼吸检测,驾驶人刘某的数值为7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对于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