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12-08 21:43:12
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营造浓厚的统计法治氛围,全面推进依法统计,12月8日,济南市历下区统计局在宽厚里商业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暨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旨在宣传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扮演好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角色,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本次活动以“认真学习《统计法》,自觉履行统计义务”为主题,在宽厚里商业街摆设了宣传栏和宣传台,通过向社会公众发放《统计法》法律手册、宣传单、《致经济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现场解答统计知识及法律知识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统计专业知识及统计法律知识的了解,增加了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为历下区经济普查等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历下区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有利于各级政府科学决策、规划和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对于各级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具有重要作用。
如实申报普查资料,是每个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表,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于出现上述现象者,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给予警告、通报、罚款等严肃处理。对普查中取得的生产经营状况信息,统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作为纳税和罚款依据。
据了解,《统计法》是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于1983年12月8日正式颁布。此后,2009年6月27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统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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