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海报新闻
2019-05-15 07:19:05
现在一到旅游旺季,旅游旺地的民宿就大火。到底什么是“民宿”?民宿该怎么办、怎么建?这不,济南给“民宿”下定义、定框框了。
《济南市民宿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办法》针对当前民宿申办和规范化发展进行了细致规定。
民宿应该是什么样的?《济南市民宿管理办法》给民宿下了一个定义:民宿是指利用当地闲置资源,经有关部门批准准予开业,以盈利为目的,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办法》适用于单栋建筑,客房数一般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民宿。超过上述规模的民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济南的民宿还要走品牌化的路子。《办法》明确,济南要创建全市“泉城人家”民宿品牌。鼓励区县根据辖区资源特色,在“泉城人家”民宿品牌的统领下,创建区县有代表性竞争性的特色品牌。
据了解,民宿选址应符合所在辖区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旅游发展、生态环保和山体保护相关规划及要求;房屋建筑风貌应与当地的人文资源、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结构安全牢固;新建、改建、扩建或既有建筑物用作民宿的,应当符合房屋建筑安全相关规定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设计与施工,并验收合格。禁止利用违法违章建筑发展民宿业。
民宿该如何申办?
民宿业主需要将《区县民宿申请表》和民宿基本情况简介提交村(居)委会,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提交镇(街道);镇(街道)签署意见后提交区县民宿联审工作办公室。随后,将由区县民宿联审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申报服务成员单位进行联合受理、联合审查、联合踏勘、一表式审批。并将结果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根据核验结果办理相关证照。
据说,这一办法实施后,卫生、水电、通讯、消防安全等方面将不再成为困扰民宿发展的难题,有望让济南民宿这个新业态实现科学发展。
无规矩不成方圆,如今济南民宿“泉水人家”有了规矩,但愿“框框”不要太死,否则将有悖“民宿”之百花齐放之特征。“民宿”之关键词是“民”,要有利于百姓在这个“框框”下办出“民味”来,“官味”甚浓谈何“民宿”?
不改初心,方原汁原味。
责任编辑: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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