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4-17 11:58:04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7日讯 近日,济南市中区公安分局二七新村派出所接到指令,男子关某报警称,其在刘长山路某超市门口被四五名外籍人员殴打。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经询问,关某承认自己是因酒后不想打车,为达到乘坐警车回家的目的,故意拨打110谎报被人殴打。
经查,关某居住在二七辖区,经常为了半夜能出门买酒或者酒后免费做警车回家的目的,编造“我被妻子打了”、“我在马路上被人打了”等理由拨打110谎报案情多达十余次。出警民警也多次对其批评教育,但仍屡教不改。此次又虚构被多名外籍男子殴打的案情拨打“110”报警电话妄图乘坐“免费警车”,但没想到等来的却是法律的制裁。
经询问,关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关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谎报案情不但造成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还可能对确有需要的报警群众造成延误重要报警的严重后果。对于乱报警、假报警、谎报案情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其追究刑事责任!
闪电新闻记者 王文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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