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5日讯 近日,济南市平阴县一市民因女儿订婚放鞭炮来庆祝,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后,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2021年1月3日,平阴县公安局孝直派出所接到12345热线举报:有人在孝直镇驻地某商店前燃放鞭炮。
接警后,孝直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处警赶赴现场,将当事人陈某红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原来,陈某因女儿订婚,为了图个喜庆,在自家经营的门市部前燃放鞭炮。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绕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一条规定:县城主城区(东至济菏高速、北至新220国道、南至105国道、S329省道交叉范围内的区域)及各镇政府驻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考虑到陈某违法行为比较轻微,陈某也深刻认识到错误,孝直派出所启动快速办理程序,依法对陈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制造噪音,还会造成大气污染。农历新年将至,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举办婚丧嫁娶等事务,须严格遵守相关禁止燃放规定,鼓励移风易俗,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