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8日讯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征收冻结通告,通告称,省道103济枣线市中红符路口南至济南泰安界段旅游公路项目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正进行征收冻结。
房屋征收范围位于南部山区S103济枣线市中红符路口南至济南泰安界段旅游公路项目批复红线范围内。包括:山东恒益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巨升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绿地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城区仲宫镇卧虎山路9号(仲宫农机宿舍小区)、济南市历城区柳红石材厂、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儿童福利院)等单位及个人的房屋。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冻结期限为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