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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日夜间至23日山东或出现PM2.5重污染 预计24日中午前后结束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12-20 17:45: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0日讯 今天,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了2021年1-11月全省生态环境情况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进入12月以来,受小风、高湿、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山东省在10-11日、15-16日出现了两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主要污染项目为细颗粒物(PM2.5),与去年同期相比,持续时间短,污染程度轻、污染范围小。依据监测数据分析,污染期间颗粒物中硝酸盐、铵盐、硫酸盐所占比重逐渐升高,然后趋于稳定,在二次转化指标中,硫氧化率(SOR)、氮氧化率(NOR)有明显升高,表明燃煤、工业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是推高细颗粒物(PM2.5)浓度升高的主要因素,其中工业和机动车源对污染的贡献最大。

20日夜间至23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山东省内陆地区可能出现一次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过程,部分城市可能达到重度污染。24日,受冷空气和降雪共同影响,污染过程有望在中午前后结束,空气质量恢复到良好水平。

为积极应对12月中旬不利气象条件,推进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地见效,12月14日,山东省组织11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橙色预警响应。12月15日至16日,省生态环境厅成立2个检查组,对济南、泰安、德州、滨州4市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本次共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17家,发现问题31个。其中,滨州邹平市恒信·凤栖醴唐项目,未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济南章丘区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编制不合理、不规范;大气、固废、排污许可管理等其他环境问题28个。本次检查坚持执法与帮扶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施策。对问题较小、能立行立改的,现场要求立即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督办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下一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将针对不利气象条件,闻令而动,果断出击,严厉打击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件,提升执法震慑,强化排污单位守法意识。

闪电新闻记者 郎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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