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0日讯 过了腊八就是年,小朋友们又快到了收压岁钱的时候了,那么压岁钱到底是归未成年人所有还是监护人所有呢?
民法典第34条有规定,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利。民法典第35条有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由此可知,监护人可以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了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父母作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获得的压岁钱可以进行保管,但不能处分,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关于未成年人接受压岁钱的效力问题以及未成年人能否自由支配其获得的压岁钱的问题。
依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包含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独自接受他人赠与的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用获得的压岁钱所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购买文具等,是有效的。但其用获得的压岁钱所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购买贵重物品,则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经其法定代理人(一般为父母)同意或者追认后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如其法定代理人不同意、不追认或者未作表示的,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应退还物品,并有权请求对方返还货款;如果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比如丢弃贵重物品,则无效,有权要求拾得人予以返还。
他人赠与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压岁钱,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收取。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其法定代理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独自接受他人赠与的压岁钱,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
转自济南市高新区法院《猛说一分钟》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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