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02 16:03:07
齐鲁网济南7月2日讯 日前,济南市环保局对2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这2家公司分别是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唐冶帝华置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分别被罚款20万元。其中,在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安全环境保护处的处长张学俭也因没有负相应的责任而被处罚。
据济南市环保局公开的信息显示,位于济南市天桥区黄岗路8号的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因其单位的蒸发器厂房、探伤室及炉子间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之规定,对其单位处以罚款20万元,并责令1个月内完成验收。
同时,在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安全环境保护处处长的张学俭,自2006年3月担任至今,负责环境保护工作,但一直未办理重容厂《蒸发器厂房、探伤室及炉子间建设项目》的环评验收工作。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
另外,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的济南唐冶帝华置业有限公司,其单位在帝华广场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并责令3日内改正。
闪电新闻记者 张帅 实习记者 肖舒扬 济南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01253,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66601253,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