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0日讯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济南市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济南市区际公交票制票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济南市特殊群体乘坐区际公交优惠方案》(以下简称《优惠方案》),并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区际公交票制票价改革。今天,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济南区际公交票制票价改革2月1日启动,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将实现免费乘车。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卫东表示,《济南市特殊群体乘坐区际公交优惠方案》(以下简称《优惠方案》)对区际公交线路应当执行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对于保障特殊群体乘车出行,维护特殊群体正当权益,构建全市统一公交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明确了实施优惠的区际公交线路范围。具体范围与票制票价改革的范围保持一致,即济南市内经批准开通运营的、线路长度超过20公里且按照《关于济南市区际公交票制票价政策的通知》实施按里程收费的公交线路。这部分线路主要服务主城区和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等区县之间的城乡居民出行,大部分运行路段位于郊区或乡镇,包括K301、BRT971等30余条线路。二是明确了享受优惠乘车的群体范围。包括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人才卡持有人、儿童(身高不足1.3米)等特殊群体,持相应的有效卡证乘坐区际公交线路可享受与城市公交同等的免费乘车政策。三是明确了运营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公交企业切实做好区际公交特殊群体乘车政策的组织实施和宣传解释工作,并根据客流情况,及时增加运力投入,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
此外,济南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任春国表示,参照济南市市区公交线路票价标准,依据成本监审结论,考虑公交公益属性、财政补贴等情况,明确对我市区际公交实行计程票制,具体票价政策为20公里以内(含)基础票价2元,20公里以上每10公里(含)为一个加价区间,每一加价区间加价1元。调整后最高票价高于现行最高票价的,维持现行最高票价不变。主要适用范围是从主城区至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等区县的客运线路,以及主城区至商河县、平阴县的部分线路。其他市内客运线路改造为区际公交后,以及今后新开通的区际公交线路,统一按照本票制票价政策执行。
闪电新闻记者 冯宜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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