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18 16:51:01
齐鲁网济南1月18日讯(记者 张帅 实习记者 王司振)济南交警高新大队二中队在春晖路对校车进行例行检查,看到民警靠边停车的手势,这辆校车并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向前行驶。
民警看到这辆车上学生比较多,随即驾驶警车在前方安全路段将校车拦下来。
民警上车检查后发现,前面这辆尾号为033的校车荷载56人,实际载员63人,属于超载。超载的学生都集中站在校车的后部,没有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
民警让3名学生上了后面那辆校车,而这时,仍有家长将学生送到校车面前,为了不耽误学生的正常学习和人身安全,民警又赶紧联系了其他车辆,对超载的学生进行转运,并将所有的学生安全护送到学校。
而在后期的调查中,民警又发现,司机李某并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质。
司机李某因涉嫌超载,被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因未取得校车驾驶资质驾驶校车,李某还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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