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02 09:53:03
齐鲁网济南3月2日讯 生活中常见的不文明行为,不仅仅扰乱了社会秩序,有些还会危及公共安全。3月1日,《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点治理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非机动车闯红灯、不礼让行人,乱涂乱画,向泉池、泉渠乱倒污水污物,遛犬不牵绳等13类不文明行为。建立、健全文明行为表扬奖励制度,加强宣传,培养文明行为习惯,针对不文明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随地吐痰、在住宅小区公共部位乱堆杂物等行为,进行数额不等的罚款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李淼 曹宁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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