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05 11:21:05
齐鲁网济南5月5日讯 记者从济南交警获悉,2019年以来,济南交警深化“情指勤督”勤务机制改革,将涉酒违法整治纳入全年重点整治目录,坚持“情报引领、科技支撑”思路,通过分析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规律,制定“酒驾整治日历”,固化酒驾醉驾常态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查严管严整严治。2019年1-4月共查处各类酒驾违法5234起,同比上升97.47%。
“酒司机”大数据:这八年查了各类酒驾56063起
自2011年5月醉驾入刑以来,国家法律、法规加大了对酒驾的处罚力度,但少数人对酒驾仍然心存侥幸,置法律和安全于不顾,致使涉酒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据济南交警统计,2011年5月至2019年4月共查处各类酒驾违法56063起,其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9729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46219起(其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246起),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禁驾)115起。
历年查处情况:
从24小时分布情况看,14:00-16:00,20:00-23:00是违法高发时段。
从违法辖区分布情况看,历城最多,8643起;天桥、历下、市中、槐荫、长清均超过5000起。
违法驾驶人特征分析
1、年龄:
性别:男55044人次,女679人次。
交通方式:驾驶小型客车37560人次,占比67.00%;驾驶摩托车13721人次,占比24.47%;驾驶货车2797人次,占比4.99%。
属地分析(仅包含取得驾驶证人员):济南市驾驶人31957人次,占比57.00%;外地驾驶人11163人次,占比19.91%。
2019年查处数据
2019年1-4月共查处各类酒驾违法5234起,其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179起,占比22.5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4055起,占比77.47%。排除区划调整后莱芜数据,同比上升97.47%。
提示!饮酒驾车是违法,醉酒驾车是犯罪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更是违法犯罪,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社会危害性极大。济南交警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闪电新闻记者 张帅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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