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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情况?济南一物业公司不再服务小区 却向业主预收下一年物业费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9-12-31 23:19: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31日讯 家住济南的毛先生最近遇上了烦心事,因为他前几天刚交完一年的物业费,但是他听说物业明年却不服务他们小区了,可是这物业费怎么办呢?

济南:物业不再服务小区 却向业主预收下一年物业费

毛先生是济南市历城区滨河新居公租房的一名租户,12月初,在小区物业——山东南晨物业的再三催促下,交了2020年一年的物业费,一共850多块钱,12月6日,他听说,物业干到12月31号,就不再服务他们小区了。

除了毛先生,还有几十个业主聚集在山东南晨物业门口,他们同样也交了2020年一年的物业费。

在现场的小区居民告诉记者,住建局曾在16日下过公告,告知居民暂时不要缴纳2020年的物业费,但是物业公司随后便挨个给居民打电话通知让交物业费,而没看到公告的居民便缴纳了物业费。

这些业主表示,物业在催缴物业费时,还让他们交了50块钱的门禁卡押金。

500元装修保证金和50元门禁卡押金也没退?

除了物业费,滨河新居小区的居民还表示,他们2018年12月份交的500元的装修保证金,本来约定好的,入住三个月后,只要没有私自装修房屋行为,就会退还,但是一直到现在都还没退。

山东南晨物业是否真的到12月31日之后就不再服务滨河新居了呢,如果不再提供服务,为什么还要向业主收取2020年的服务费呢?随后记者找到山东南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山东南晨物业:给业主退钱或转交给新物业

山东南晨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滨河新居属于公租房性质,他们是2019年1月1号跟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的合同,服务滨河新居,合同期为一年,之所以合同到期还收物业费,是因为他们不确定是否真的要走,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人,并没有跟他们商量工作交接的事。

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济南市公租房租赁住房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物业不得擅自扩大收费的范围,因此物业擅自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和门禁卡押金是不合理的。

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重新招标了新的物业公司管理滨河新居,12月31号之后,山东南晨物业确实不再服务滨河新居,因此收取业主2020年的物业费应该退还给业主。

经过记者多方跑腿,山东南晨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在1月1日将装修保证金以及门禁卡押金所涉及的业主名单以及总额,上报给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之后由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退费,而对于业主缴纳的2020年物业费,新物业来了,可以转交给新物业,如果新物业不认可,他们会给业主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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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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