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0日讯 11月10日,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简称“济南高新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高新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公布了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八:因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解除合同案
基本案情
马某与某公司于2002年8月5日建立劳动关系,从事飞机维修工作。2016年10月,马某使用伪造的通行证进入机坪,被检查人员发现,并移交公安局。经公安局调查,查清马某违法事实,并给予马某治安拘留处罚。马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基于以上事实,某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解除了与马某的劳动关系。双方提起仲裁,仲裁委裁决支付马某赔偿金五万余元。公司认为不属于违法解除,不应支付赔偿金。
裁判结果
济南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马某的工作时间和性质,其使用伪造通行证进入机场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亦置空防安全于不顾。故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无需支付赔偿金。判决:某公司不支付马某赔偿金五万余元。该案经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予以维持。
典型意义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不仅保护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也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劳动者确实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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