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1-02-07 10:58:02
闪电新闻2月7日讯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仲宫派出所在对辖区某宾馆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宾馆存在不按照规定对旅客进行实名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南山公安分局决定对该宾馆罚款一万元,并对宾馆法人苑某某罚款一千元。
民警检查发现,2月3日至5日,该宾馆某房间实际居住人员为两人,但仅对其中一人进行实名登记。更令人意外的是,未登记的旅客还曾经主动询问宾馆服务人员是否需要实名登记,该宾馆服务人员仍然未开展登记工作。
2020年3月份,南山分局曾就未落实实名登记对该宾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但该宾馆仍存在不落实实名登记情况,依据《反恐法》第91条第二款的规定,南山公安决定对该宾馆作出罚款一万元处罚,同时对宾馆法人罚款一千元。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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