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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启用35处电子眼,4月份以来已抓拍4670起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

2022-04-15 15:22:04

摩托车是不少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市民驾驶摩托车在路上应该靠哪边行驶?能否上跨线城市立交桥?4月14日,济南交警举行二轮摩托车规范通行秩序线上新闻通报会,通报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情况。记者获悉,交警支队目前已启用35处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主要有未戴头盔、不在最右侧车道通行、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逆向行驶等。

近年来,摩托车作为城市短途通勤的工具,受到越来越多的市民青睐,济南市二轮摩托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而随着摩托车数量增加,事故起数有逐年增加趋势。面对这种情况,交警支队结合道路管控实际,启用了高架路、经十路、工业北路、旅游路、二环东路等主干路段的3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摩托车交通违法抓拍功能,抓拍违法行为主要有未戴头盔、不在最右侧车道通行、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逆向行驶等。4月份以来,抓拍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4670起。

据通报会介绍,一直以来,济南交警强化整治,对摩托车严重违法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仅2021年以来就组织开展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96次,查处非法改装578起,酒后驾驶2358起、醉酒驾驶857起。就市民群众关注的摩托车的通行问题,通报会明确了几点通行规则,简单来讲就是靠右走、顺序行、不扰民、戴头盔。

一是靠右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通行;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6条规定: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摩托车应当在辅路通行。按照这一原则,二轮摩托车在通过燕山立交、腊山立交、玉函立交、八一立交、宋庄立交等城市跨线立交时,应在桥下道路通行。

二是不扰民。根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27条规定:机动车辆超过噪声限值的,不得在城市市区内行驶。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个别摩托车驾驶人非法改装排气系统、故意轰油门,追求所谓的刺激、吸引关注,此类行为既不文明也不合法,是公安交警专项整治的重点。

三是戴头盔。大量事故案例表明,发生事故时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保护头部,降低事故损伤。为了自身的安全,也为了家人的期盼,请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一定要佩戴头盔,守住生命安全底线。

随着天气转暖,济南交警将进一步强化摩托车违法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酒驾醉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炸街扰民、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同时强化宣传力度,定期曝光相关违法案例,通过违法打击与教育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摩托车驾驶人文明骑行、合法骑行,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平安,保障全市交通环境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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