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日报
2018-11-09 07:48:11
本报11月8日讯(记者 史春勇)今天出版的《中国教育报》头版刊发文章,报道了近日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财政局正式发布的《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并介绍了指导纲要的主要内容、“家校社”三方育人的保障体系以及指导纲要出台的意义。
报道中指出,《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分别阐述了3-6岁、6-12岁、12-15岁以及15-18岁4个年龄阶段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家庭教育重点及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品德培养等方面的内容,建构了以分类指导为特点的立体化、系统性内容体系。同时,建立“参与式”家校携手共进模式,使政府、学校、家庭及社会组织团体、社区机构广泛参与到家庭教育的公共服务与决策中。完善互动、互惠、互利的“参与式”家庭教育治理机制,实现从关注儿童个体成长转型到家校携手共进,从关注学业表现转型到重建家教家风。
而在保障体系上,济南聚焦调整机制公益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指导模式多样化,建立家庭教育协同推进机制,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三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支持家庭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多渠道满足家长接受指导、咨询、互动、交流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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