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21-03-03 08:23:03
原标题:济南拟规定住宅用地出让不搭配其他用途用地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3月2日讯(记者 李庆斌 王皇) 3月1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以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并拟规定教育用地先供或同步供应,教育设施由济南城发集团建设,住宅用地原则不搭配其他用途用地出让,商业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
在土地配套教育设施方面,在土地储备前期开发阶段完成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征求意见稿附件《济南市中心城区居住用地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程序》中提出,教育设施用地应先行供地或与关联地块同步供地。教育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无偿供应,产权归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教育设施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市、区教育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验收接管并出具书面意见,教育设施无偿移交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办学使用。教育设施通过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内产权由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所有,其间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所有维修维护等费用由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承担。教育设施质保期过后,由济南城市发展集团将教育设施不动产权无偿变更过户至市、区教育部门名下。
征求意见稿指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应采取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对功能实现、运营管理、建设条件等方面有特别要求的出让地块,可通过拟供应计划公示、预申请、招商信息发布等形式,提前公开入市信息。商品住宅用地原则上不得搭配其他用途土地出让;确需搭配供应的,须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请市政府批准。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商业用地由发展改革、商务部门结合区域功能、社会需求、土地用途等情况,提出休闲娱乐、大众零售、酒店旅馆等商业功能业态。出让合同中未经约定,商业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商业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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