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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安公职律师出庭辩护第一案 民警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11-06 18:23: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6日讯 11月6日下午,济南章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告刘某红诉被告区人民政府、区公安局分局行政撤销一案,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心恒以区公安分局行政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分局法制大队民警张仕文作为公职律师,以区公安分局代理人身份出庭应诉。此案,拉开了章丘公安分局民警以公职律师身份出庭应诉的序幕,也是济南公安公职律师出庭辩护的第一案。

2019年以来,章丘区公安分局成立公职律师队伍,6名民警经司法部门批准获得律师工作证。民警担任公职律师,既是人民警察又是律师,特别是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民警在取得公职律师的身份后,可以将其业务专长和法律专长结合起来,在服务公安工作实际、重大决策拟定方面,发挥独特优势,更好地推动章丘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发展。

章丘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张仕文就是分局公职律师队伍其中一员。张仕文山东大学本科毕业,法律专业,早在2009年已通过司法考试,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2011年至今,一直在法制大队从事法律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近3年来,他先后到多个社区、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参与多起单位合同协议的会商定稿,参与疑难案件和法律问题研判120多次,代表分局出庭应诉各类诉讼案件40余案,撰写行政复议答复书110多案。

章丘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章丘公安已有48名民警通过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其中已获得公职律师工作证的有民警6名,还有21名优秀民警将在11月底完成全省公职律师职前培训,获得律师工作证。他们大多来自分局法制部门,也有基层业务大队、派出所等一线执法部门。申报公职律师,要求工作积极认真,成绩突出,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且专职从事法制工作满两年。

章丘分局公职律师主要承担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法律事务及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等工作,代理章丘公安分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出庭事务,参与执法培训、普法宣传,为民警提供法律咨询等职责。同时,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

为做好公职律师的的遴选、管理和使用工作,章丘公安分局专门制定了公职律师管理、考核办法,并成立了公职律师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推进工作。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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