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8日讯 12月18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政策解读。
《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的出台会为老百姓增加哪些保障措施?对此,济南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局级领导干部成昌慧在发布会上介绍,《条例》规定建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为济南市民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保障。
在加强急救网络建设、科学合理布设急救站点方面,《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专项规划,确定本市行政区域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具有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的其他医疗机构为急救网络医院。
值得一提的是,增加了急救车数量,满足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条例》第九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每四万常住人口至少配备一辆急救车,每个镇(街道办事处)至少配备一辆急救车。
同时,完善急救人员配备标准,将担架员纳入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范围。充分考虑老旧小区以及现有住宅电梯配置等问题,《条例》完善了急救人员配备标准,将担架员纳入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范围,《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急救站应当为急救车配备医师、护士和驾驶员、担架员等院前医疗急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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