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3日讯 因与妻子发生矛盾,妻子一气之下回娘门居住。女婿为叫回妻子,与岳父母发生言语冲突,竟一怒之下打掉了岳父三颗门牙。近日,商河县人民法院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女婿有期徒刑十个月,又判决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六万余元。
去年五月,家住某镇的胡刚(化名)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妻子一气之下回娘门居住。几天后,胡刚前去岳父家欲叫回妻子,因言语不和,与岳父母吵了起来。胡刚用拳头捶打岳父嘴部一拳,致使其牙颈部折裂;捶岳母左眼一拳,致使其眼眶内壁骨折。经鉴定,其岳父母分别被评定为轻伤二级和轻微伤。
商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胡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十个月。之后,胡刚岳父母又对胡刚提起民事赔偿之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胡刚虽已刑满释放,但在开庭时无正当拒不到庭。法院遂依法缺席判决被告赔偿两原告共计六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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