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9-10 10:01:09
齐鲁网9月10日讯 (记者 张帅 耿琰)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济南市充分利用道路走航监测系统,出台《济南市道路颗粒物考核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以城市道路为载体对道路空间范围内颗粒物污染状况进行创新性量化评价考核。 《办法》综合使用道路走航PM10、PM2.5监测数据和主干道PM10在线监测数据进行考核,以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为考核对象。考核道路范围为绕城高速以内出租车走航覆盖道路,并可根据管理需要实行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
《办法》明确了道路路段颗粒物污染分类方法。根据道路走航监测数据,对道路路段颗粒物污染情况按照小时、日、月进行红、橙、黄、绿分类,红色最差,绿色最优,并通过济南环境APP实时公开。其中,当PM10小时、日均浓度分别为250微克/立方米以上、150-250(含)微克/立方米、50-150(含)微克/立方米、50(含)微克/立方米以下时,相应类别为红色、橙色、黄色、绿色。PM2.5小时、日均浓度分别为115微克/立方米以上、75-115(含)微克/立方米、35-75(含)微克/立方米、35(含)微克/立方米以下时,相应类别为红色、橙色、黄色、绿色。PM10、PM2.5月均浓度高低排名分别为前5 %(含)、5%-20%(含)、20%-50%(含)、后50%时,相应类别为红色、橙色、黄色、绿色。另外,对市级督查、媒体曝光、“啄木鸟在行动”等发现存在严重扬尘污染问题的、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当月类别一律不定为黄色、绿色。对国家或省级以上督查检查发现存在严重扬尘污染问题的,当月类别一律定为红色。
《办法》明确了考核排名办法和资金奖惩规则。依据各区考核路段道路走航PM10、PM2.5监测数据以及主干道PM10在线监测数据月均浓度现状和环比改善情况,实行百分制计分排名。每月按照各区红色、橙色、黄色、绿色路段长度以及道路颗粒物改善结果计算扣缴、奖励资金额度。资金扣缴的最高标准为PM10、PM2.5红色路段分别扣缴6000元/公里/月、4000元/公里/月;最低为PM10、PM2.5黄色路段分别扣缴1200元/公里/月、800元/公里/月。当月扣缴资金的25%、15%、10%分别用于奖励改善前三名的区;扣缴资金的50%用于奖励当月绿色路段。市财政部门每季度将依据资金奖惩结果对相关区进行资金结算。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仅可用于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办法》将整理每月路段分类及排名、各区考核排名等情况形成通报文件予以公开。同时组织对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抽查督查,对问题严重的,按照《济南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济厅字〔2016〕47号)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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