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6日讯 近日,济南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创新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16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发布解读。
“关于《实施意见》的框架内容,重点聚焦营商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体制机制三个方面,共提出八个部分、30条具体政策措施。”济南市民营经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振刚在发布会上介绍说。
八个部分包括:第一部分畅通市场准入和退出渠道。着眼于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第二部分提升民营企业转型发展能力。围绕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突出创新引领作用,提出了6条具体措施;第三部分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从企业家、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三个层次,分别提出具体培养措施;第四部分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围绕降低企业税费成本、要素成本、制度性成本,提出4条具体措施;第五部分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围绕促进民营企业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在政府基金、银行信贷、融资增信、上市发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第六部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围绕让企业家安心创业、放心发展,在保护合法财产、保护知识产权、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3个方面提出了务实举措;第七部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从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拓展“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功能、规范政商交往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第八部分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制机制。从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企业党建、抓好督查考核、营造社会氛围4个方面作出部署、凝聚合力。
谈及《实施意见》的创新举措。高振刚表示,《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紧密结合济南实际、围绕民营企业需求,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力争做到实用、管用、好用。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建立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惠企政策清单、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六张清单,进一步推动企业稳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在弘扬企业精神方面,提出建立“民营企业100强”发布制度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表彰制度,激励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在推动惠企政策落实方面,提出对“认定类”政策奖补项目,实行“主管部门直接审、财政部门负责兑”的资金直达模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让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在促进企业直接融资方面,提出设立市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扩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力争与现有产业投资基金一道,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资金支持;在促进企业信贷融资方面,提出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首贷中心续贷中心建设试点,便利企业进行咨询、办理业务;在服务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加大民营经济在区县(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在对市直相关部门综合考核中设置民营经济发展指标,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
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对此,高振刚表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实施意见》就贯彻落实作了明确分工,提出明确要求。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督查考核。充分发挥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完善考核办法,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二是推动政策落细。结合省、市政府办公厅部署开展的政策标准化梳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将《实施意见》中的惠企政策进行标准化处理,细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主管部门等内容,编入《民营经济政策指引(2021版)》,尽快提升民营企业知晓率和受益面。同时,加快惠企“直通车”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惠企政策精准匹配、精准推送、精准落实。
三是抓好具体落实。对《实施意见》中由市民营经济局直接承担的任务,尽快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处室,努力以高质量服务、高质量工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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