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6日讯 2019年7月,济南市入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成为首批16个试点城市之一。按照财政部、住建部对试点工作的要求,围绕完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房源、培育市场主体、搭建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等工作,济南市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于当年12月底发布《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通过开展3年试点工作(截至2021年底前),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实现居民住有所居目标。
闪电新闻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三年来,济南市累计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4亿元,市级财政配套投入9亿元,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6月,济南市出台政策规定,新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按不少于地上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租赁住房,目前已确定49宗已出让土地配建租赁住房,建成后可提供房源约1.5万套。试点实施以来,济南全市共新建、改建项目73个、房源6.3万套,盘活社会闲置房源约6.2万套,提前完成中央规定的任务目标。
通过政策引导、资金奖补等方式,济南住房租赁企业得到有序发展。三年来,济南市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15家,并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建设租赁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发挥了国有企业的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与此同时,济南市出台14项住房租赁配套政策,内容涵盖试点项目申报审批、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专项资金使用、租赁市场秩序整顿等方面。制定试点项目监管协议书和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发展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
另据了解,通过搭建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涵盖基础数据库、住房租赁监管系统、数据共享应用等功能,截至目前,济南市已有102家住房租赁企业、394家经纪机构在平台登记备案,平台房源超过26万套。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