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04 22:32:12
齐鲁网济南12月4日讯(记者 徐红梅)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虽说大部分车主已知晓酒后开车的危害了,但少数人对酒驾仍然心存侥幸,置法律和安全于不顾,近日,为了警示社会,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驾驶人实名通报。
酒驾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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