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5日讯 为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强公共数据的统筹管理,济南市将《济南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纳入了市政府2020年立法项目,《办法》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值得注意的是,公共数据会涉及到一些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济南市在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开放的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确保公共数据的安全性?
对此,济南市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炳跃在15日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济南市大数据局在推进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的过程中一直将数据安全作为前提和基础,也采取了多项措施来保障数据的安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在制度层面,明确了部门职责和法律责任。在制定《办法》时,充分考虑了数据主管部门、数据提供部门、数据使用部门各方责任,在总则中明确了各自在数据安全方面的相关职能和责任。同时,在法律责任中明确对于5类危害数据安全的行为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在管理层面,规范了数据审核流程和管理标准。针对《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济南市大数据平台公共数据调度办法》,规范了数据共享开放过程中的申请、审核工作流程,要求数据使用方在申请数据同时要签署《公共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确保数据合规使用。为加强数据安全标准化建设,济南市大数据局组织编制了《数据安全监管规范》《数据分类分级指南》两个标准,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在技术层面,加强数据监管和安全防范。搭建了公共数据安全监管平台,对大数据平台、基础数据库和重点应用场景进行全程监管,跟踪数据的流向,一旦发现不恰当的应用行为,系统会自动进行预警,采取包括限制、取消数据使用权限等一系列措施来进行防范。同时,将区块链技术引入数据共享开放过程中,实现了政府数据链上加密,个人(企业)数据自主管理,数据使用安全可控,政府监管实时有效。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