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1日讯 近期,济南市制定出台了《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11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介绍和解读。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向居民赠送蓝色、红色、绿色、灰色等四种颜色的可降解塑料袋,便于居民分类投放。《条例》还规定各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引导、督促会员单位参与垃圾减量和分类活动。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信用引导、可兑换积分奖励制度,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全程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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