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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城乡水务局43个项目专项整治 五年减少水土流失285平方公里!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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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15:47:11

2014年5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五年来,全省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持续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监督执法,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记者在济南市城乡水务局了解到,五年来该局实施专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43项,减少水土流失面积达到285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规划体系逐步完善

五年来,始终坚持发挥规划在落实《条例》中的重要引领作用。一是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2016年1月25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发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鲁水保字〔2016〕1号),全省划定省级重点预防区11个,面积4454.8平方公里;省级重点治理区7个,面积6775.4平方公里。两区划分为指导全省今后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全省水土保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2016年11月24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鲁政字〔2016〕270号)。《规划》科学研判我省水土流失状况,统筹规划预防治理任务,确定了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构建起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发展框架。省水利厅印发《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落实〈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意见》(鲁水保字〔2017〕1号),对水利系统贯彻落实《规划》作出部署。三是专项规划体系建成。在《规划》基础上,省水利厅陆续印发了《山东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17-2020年实施规划》《山东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山东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2018-2035 年)》等专项规划,具体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记者在济南市城乡水务局了解到,十三五以来,济南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5km2。全市完成各级财政水土保持专项投资7972万元,实施专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43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亿元,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800余项。其中完成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项,一是2016年度国家重点治理项目平阴县扈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80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66万元,省配套40万元,市、县级配套202万元,工程2016年10月开工,2017年10月竣工验收;另一项是2018年度国家重点治理工程历城区彩石南项目,总投资788万元,国家投资473万元,省配套40万元,区财政配套315万元,工程2017年3月开工,2018年12月完成法人验收。省级项目8项,市级项目33项。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度达到90%以上,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流域综合防治水平和水源涵养能力大幅提升,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95%以上,流域泥沙比治理前减少70%以上,较好的改善了当地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水土保持制度建设有力推进

五年来,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贯彻《条例》基础性工作。一是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2016年2月,印发《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评审管理办法》(鲁水政字〔2016〕10号),全面规范水保方案编制、评审工作,提高方案编报和审批效率。生产建设项目审批规范化建设受到社会广泛好评。2018年,根据行政许可“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纳入省级政务服务大厅统一管理。二是优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2014年12月,联合省财政厅等4家单位印发《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综〔2014〕74号),建立了矿产资源开采类项目建设期按面积、生产期按产量的计征体系,全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2015年2月,联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13号),具体明确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范围和标准。2017年7月,印发《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58号),落实国家减费降税要求,既减轻了生产建设单位负担,又有效保障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开展。三是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度。2018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鲁水保字〔2018〕7号),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全力推进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确保水土保持规划任务如期落实。

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五年来,始终坚持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内容。一是持续抓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根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采取倒排工期、加密调度、定期通报、重点约谈、考核挂钩等措施,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共投入中央财政资金5.03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25.86平方公里。二是切实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3亿元用于水土流失治理,资金规模实现历史性突破,年均投入为以往年均的近5倍。在水土流失相对集中、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区域,安排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文明重点建设项目49个;在区域内水土资源配置不合理、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生产力低下的区域,安排小流域(风沙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88个。共计完成治理任务510平方公里。三是民营水土保持发展迅速。每年全省民营资本投入近10亿元,涌现出兰陵产业合作社、泗水万紫千红大户治理等一大批典型。民营资本成为新形势下推动水土流失治理的新引擎。五年来,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13平方公里,超额完成《规划》确定的6300平方公里任务目标。

水土流失监督管理持续加强

五年来,始终坚持把人为水土流失防治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中之重。一是依法履职尽责。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落实情况数据库,省市县联动,每年集中力量对年度审批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审批项目监督检查的全覆盖。二是重点行业突破。选择公路、铁路等重点行业的典型项目,由省水利厅直接进行监督检查。铁路项目在前期缴费的基础上开始验收水保设施,公路行业开始缴纳补偿费。全省重点项目都缴纳补偿费并落实监理监测等工作。三是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以“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三提高”为目标,在全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县建设,全方位提升监督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四是强化信息化手段。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部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全面纳入“图斑精细化”管理。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的通报中被评为“优秀”等次。五年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3537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8.33亿元。水保方案审批率、水保设施验收率逐年提高,部分县市区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报、补偿费收费征收从无到有,实现了依法监管的突破。

[责任编辑:杨凡、曲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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