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2日讯 7月22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12项改革攻坚行动”系列发布会的第8场发布会。邀请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丽华介绍济南市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改革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日前,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前期工作经验总结提炼后,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独任审批师”工作的原则、适用范围、资格条件和职责,以及工作质量评查退出制度等,为下一步“独任审批”工作提供了标准依据。
据悉,“独任审批师”从审批到发证实现了一人负责,改变了原有重复、多层次的审批程序。那么,担任该职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又是怎么进行管理的?
对此,石丽华表示,济南市“独任审批师”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增强了审批人员的责任心。同时,建立健全了“独任审批师”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独任审批师”必须是行政审批部门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且工作经验丰富。对“独任审批师”办结件每半年抽査一次。对检查中有发现不适宜继续担任的,取消其“独任审批师”资格。每任“独任审批师”任期两年,到期后将重新授权。
目前,已经梳理出177项独任审批事项清单,几乎涵盖了所有简单明确、不涉及技术审查等特殊情形的审批事项,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体验感。
闪电新闻记者 冯宜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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