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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五部门发文:中高考期间这些时段不得进行噪声施工作业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5-25 09:50:05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4日讯 6月1日至6月15日是济南市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间,为保证中考、高考期间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天就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发布通告,要求在高考准备和考试期间,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同时,6月7日至10日高考考试期间和6月12日至15 日中考考试期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和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

附具体公告:

关于中高考期间全市建筑工地夜间施工

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

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中考、高考期间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就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告如下:

6月1日至6月15 日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间建筑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停止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手续。在此期间,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同时,6月7日至10日高考考试期间和6月12日至15 日中考考试期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和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逐级报批,并对社会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分工,加大对拆迁、建筑、渣土处置、市政等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要求相关建设和施工单位在此期间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扰民的施工行为。加强检查力度,必要时进行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并将违法单位纳入诚信系统公示,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5月21日

闪电新闻记者 吴丽兰  报道

[责任编辑:杨凡、曲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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