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1-15 16:20: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5日讯 今天12时35分许,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鲍山派出所接分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历城区济钢新村内,有一大人和一小孩在燃放鞭炮,具体品种不详。
接警后,鲍山派出所迅速出警,赶赴现场调查取证。 经调查,违法嫌疑人张某(男,30岁),住济钢新村。今天中午为哄孩子开心,张某将自家往年存放的鞭炮在楼下燃放,违反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经询问,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济南市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依据规定第十三条,鲍山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处以行政罚款五百元。
闪电新闻记者 吴汉阳 曹宁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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